关于推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专家: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留金来招〔2023〕12号 )文件精神,现开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各类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 岁。熟悉并支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工作,愿意参与评审工作。
2.学术型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 为博士生导师)。
3.管理型专家应具有长期从事来华留学管理工作背景, 熟悉来华留学方针、政策,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有关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情况,现任/曾担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
4.曾参与留学生的指导、培养工作者优先推荐。
5.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6.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者优先推荐。
三、工作条件:
1.学术型专家推荐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12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 )划分,即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管理型专家应为现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处级/副处级岗位),其“学科专业特长”应选择“留学生管理”。符合管理型专家任职要求但同时满足学术型专家条件的人选,应作为学术型专家推荐,并在“行政职务/级别”栏录入任职情况。
2.请从专家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责任心、品德等方面)、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来华留学生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请各专家在2023年3月16日前填写《附件:推荐专家信息表》发送至邮箱:daiqi_queena518@163.com完成专家推荐申报。
联系人:戴琪
联系电话:672645
附件:关于更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推荐专家信息表
附件:我校已入库专家名单
教育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