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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妇联通知关于开展"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 寻访活动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02-05 来源:信息处 浏览数:3771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和鼓励更多妇女投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宣传为我市“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妇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巾帼力量,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温籍或在温工作生活的各族、各界妇女。
  (二)已获评往届温州市“十佳女性”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时代特征强。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浙江精神,弘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创新”的温州人精神,激扬“追求卓越、守正出新、富于创造、大气包容、美美与共、奋斗奋进”新时代内涵;
  (三)岗位贡献大。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本地或者本行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在引导和教育广大妇女为温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中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社会评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在广大妇女中和社会上有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形式,各地各系统在广泛宣传发动和结合近几年开展评选推优活动的基础上,择优向当地县(市、区)委宣传部、妇联推荐候选人。同时,欢迎个人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妇女典型、宣传先进妇女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引导更多的妇女在评选先进的过程中学习先进、服务社会,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求发展,不断提高温州女性整体素质。
  (二)从严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各系统在推荐工作中务必坚持好中择优原则,严把人选推荐程序和标准,要征求属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单位等部门意见。推荐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经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送?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需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地、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在妇女群众中有威信、有影响力的优秀女性。
  (三)申报对象请认真填写以下报送材料: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300字左右概况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附电子版);一张正面免冠彩照和一张生活照,并于2月7日(下周二)16:30前将相关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工会1-4B09,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9652478@qq.com。(“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 寻访活动具体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评选要求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美春
  地址:新院1-4B09
  联系电话:15067828080,678080
  邮箱:39652478@qq.com


                                妇联
                              2023年2月5日

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关于开展最美温州人・温州第五届十佳女性寻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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