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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即将开始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2-12-29 来源:对外合作交流处 浏览数:6559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3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检索、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办法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如何申请
1.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后,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
3.请各申请人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我院将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医院公章,并将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本(不超过500字)统一发至温州医科大学相应部门的邮箱,教职工发送至人事处,研究生发送至研究生院,本科生发送至国合处。申请人须将书面材料根据项目选派简章的相关要求整理成册交至学校主管部门。
五、申请受理截止日期
1.省厅对各高校申请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校内还需要对材料进行审核,我院须于系统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将个人申请材料报到学校主管部门。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
2.各申请人务必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审核后将直接寄送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含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请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2.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各申报人员及所在学院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3.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我院将加强公派出国项目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或暂停该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
4.各派出学院将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录取人员行前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平安留学”培训会。目前,由省教育厅牵头建设的“平安留学 在浙有我”小程序已在“浙里办”APP上线,请各申请人积极关注,帮助提升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留学安全。
请各科室积极鼓励本科室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
为方便申请,各申请人可直接到我院对外合作交流处、学校人事处或研究生院咨询。
七、联系方式
我院对外合作交流处:郑亦胡(短号669385)、刘荣(短号663029),0577-55578061,dwhz@wzhospital.cn
学校人事处:林新表,0577-86689797,rscszk@wmu.edu.cn
学校研究生院:刘美华,0577-86699232,admin.postg@wmu.edu.cn
学校国合处:陈思施,0577-86699769,soa@wmu.edu.cn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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