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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2-12-14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570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
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补1月26日(星期四)的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补1月27日(星期五)的班。
三、清明节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五、端午节 
6月22日(星期四)放假,共1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
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4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6天。
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病人安全和生产安全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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