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选聘工作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的管理,结合学院、医院实际,对其负责人实行聘任制,不列入中层干部序列,参照中层干部管理,具体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
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选聘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一般应当具备《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任职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应符合聘满1个聘期的要求,一个聘期一般为 4 年。男性不超过56周岁(即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1周岁(即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担任托管医院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干部经历。
(五)担任经营性单位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经营管理能力和对外拓展能力,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干部经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选聘程序
(一)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公布的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岗位,填报任职意向。也可采取提名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
(二)选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通过听取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聘任。
四、选聘管理
(一)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实行聘期制,一个聘期一般为4年。因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
(二)选聘前担任科级干部的,聘期结束后可按原行政职级任职。
(三)选聘在托管医院正职岗位的,工资绩效按外派正科级岗位待遇;选聘在托管医院副职岗位的,工资绩效按外派副科级岗位待遇。其中正科级干部担任托管医院正职或副职岗位,工资绩效均按外派正科级岗位待遇。
(四)经营性单位负责人须按医院制定的经济指标(设置底线、上线)进行年度考核,如低于底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的不再续聘,医院另行选聘,具体绩效方案另行制定。科级干部担任经营性单位负责人的,工资绩效不低于原管理岗位职级待遇;其余人员担任经营性单位负责人的,工资绩效不低于副科级管理岗位待遇。
五、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于2024年3月22日(本周五)下午4:30之前报送。纸质版交到院组织人事处(1号楼4层C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rsk@wzhospital.cn。联系人:汪智慧、姜忆柠,联系电话:55578020。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经营性单位负责人岗位设置一览表.pdf
2.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干部个人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