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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摄影: 编辑日期:2024-08-22 来源: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浏览数:5083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印发的《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浙江省卫健委相关通知为做好第一届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选拔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此次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以提升临床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核心,是重点关注临床一线的竞争性项目,计划选拔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医疗技术精湛、学术造诣高深、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杰出医师”,遴选培养一批深耕临床一线、学术造诣深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优秀青年医师”。

二、申报类别

(一)国家杰出医师。要求一般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两院院士原则上不再申报。长期从事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临床诊疗技术精湛,临床实践能力突出,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出众。在临床工作中,悉心培养学生,具有带领本学科(专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二)国家优秀青年医师。要求一般应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长期从事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90%,临床工作表现位居本专业领域前列,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较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领域本次申报学科领域共有46个,中医类和公共卫生类不参与本次评审,详见附件1

遴选原则坚持竞争择优,以临床为基础,综合考虑技术能力、诊疗效果、学术造诣、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因素进行推荐,要求临床业务量和综合技术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后续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在各省推荐基础上,在全国层面组织同行函评和会议评审,竞争激烈。

名额分配根据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国家杰出医师和国家优秀青年医师共4人。同单位同一学科领域一般不超过2人,其中国家杰出医师”、“国家优秀青年医师”各不超过1人。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者于8月23日(本周五)上午9:00前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epzPYJ5.aspx#完成预报名;并8月26日(下周一)上午11:00前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wyyyrcsb@163.com  

1、《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2);

2、根据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制作佐证材料,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联系人:张楚立666951

 

附件:

1.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学科领域

2.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

          3.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1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学科领域.docx

附件2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docx

                    


组织人事部(离退休办)

2024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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