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方案(试行)》(浙委科办发〔202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启动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独特作用,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联合基金项目六个类别组织申报。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冠名设立迈瑞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浙中科创走廊联合基金,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报通知有关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请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2024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2026年度起原管理科学领域研究由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统筹予以资助。
(五)培育青年人才。当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可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由医院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我院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的推荐总限额为61项,其中青基项目的推荐数量不低于推荐限额的50%。如果超项,我院将送外审,并根据排序结果上报学校,由学校决定推荐名单。重大项目、杰青项目及其延续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计入单位推荐限额。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项目伦理审查具体要求:
1、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
人体相关的研究,比如涉及人体血液(含废弃血)、组织标本等,必须申请人体伦理批件。请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7月28日(周一)前填写附件7“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临床研究)”电子版,发送电子版至钉钉(吴嘉澍),材料名称备注“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姓名+科室”,同时钉钉上备注留言“课题名称+姓名+科室”,无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及电话:吴嘉澍,676601。注意:伦理批件上的项目名称须与系统上申报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2、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
涉及动物实验的,必须申请实验动物伦理批件。请项目负责人向医院实验动物中心发送伦理审查材料,请负责人登录外网OA系统-新建流程(新)-提交《实验动物伦理预审表》流程,待审批完成后,务必打印纸质版至实验动物中心(新院东门公交总站进站口)盖章。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周一)前,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预审表项目名称需要中英文对照,伦理批件上的项目名称须与省自然系统内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项目来源填写“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联系人:林镯,联系电话:669831。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得用已获资助或同年已提交有关科研管理机构(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省基金资助。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联合基金明确要求全职人员申报的,由申请人将申报前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开具流程详见附件6)。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进行网络申请。申请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389550767920119808。
申报须知及相关操作请登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当年申报专栏”参照《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见附件1)和《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
请注意:
1、为保证申报书格式正确,请通过word中的“另存为”功能将正文转为docx文档再上传,doc格式的正文会被系统自动退回!!!
2、“已办结”或“不予受理”短信代表被系统直接退回,要登录政务网办事记录查看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待受理”状态才代表成功提交!!!。
(二)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请从2025年7月15日开始,医院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下午16:00。
五、咨询方式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1053272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1053276、81053277
3.政策咨询
陈文强、陈心怡,0571-81053281、81053279
4.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1053270
工程、信息科学:李金霞,0571-81053283
化学、材料科学:孔宇豪,0571-81053282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1053271
医学科学(药学):钱昊,0571-81053287
地球科学:尤卫军,0571-81053285
数理科学:叶璟,0571-81053286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1053283、81053270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徐祖东,0571-89908852
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谢晨柳、肖成科,0571-86772823
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王晶晶,0571-85333229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旦,0571-86437009
白马湖实验室:雪小峰,0571-8992006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朱海锋,0571-85255638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于紫舒 ,0579-82461056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余杨,0578-2051887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郑慧娟 ,0570—3066006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汪丽娜,0573-82159860
6.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杨老师,13868800700,620700
7. 医院科研部联系人:陈老师,15958758612,618612
8. 我院省自然申报答疑群(如无法加入,请及时联系科研部):
附件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附件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附件3: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附件4: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附件5:2026年度博士后申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模板)
附件6:社保证明出具流程
附件7: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临床研究)
附件8: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9: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
附件10: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华东医药联合基金申请须知及承诺书
附件11: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申请须知及承诺书
附件12: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博士生)项目导师承诺函
附件13: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联合方为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须知及承诺书
附件1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5:2026年度省自然申请常见问题
附件16:申报限制及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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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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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附件3. 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x
附件4: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5:2026年度博士后申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7:医学临床科研项目及伦理审查申请表+(临床研究).docx
附件10. 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华东医药联合基金申请须知及承诺书.docx
附件11. 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申请须知及承诺书.docx
附件12. 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博士生)项目导师承诺函.docx
附件13. 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联合方为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须知及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