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温州医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材料时间
2021/2022学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考核要求
1.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3个一级指标,各指标占一定的权重,且单个指标权重最高不得超过50%。
2.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根据一定比例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基本合格)和E(不合格)五个等级,A、B的比例控制在80%以内,其中A的比例不超过20%;C、D和E的总比例控制在20%,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比例不作硬性规定。
3.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学年不参加考核,经同意全脱产读博、访学、进修、挂职的,各类病假、事假、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可以不参加考核。
4.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连续5年为A的,后续3年考核等级认定为A,不占学院名额比例。双肩挑岗位为专任教师岗的人员,可以申请不参加学院考核,考核等级认定为B,不占学院名额比例。
四、具体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1日―7月24日 学院各教学管理部门资料整理上传;
2022年7月25日―7月31日 教师核对个人教学工作业绩相关数据;
2021年8月1日―8月3日 科室负责人复核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并汇总统计;
2021年8月4日―8月12日 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2021年8月13日―8月19日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结果公示,如有异议,在此期间接受申诉。
2021年8月20日 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人事处。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1.教学业绩分计算方法请参考《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主要内容应涉及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具体由学院认定,成果等级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学术期刊定级名录(2014年版)》、《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定级名录(2022年版)》、《2006年版出版社与学术期刊分级名录》。
2.考核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各模块联系人(毕业后教育:金敏捷662090;研究生处:林婉如669325;护理部:卿凌662062;学院办:孙夏春子670612)。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学术期刊定级名录(2014年版)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定级名录(2022年版)
附件5:学校期刊分级目录(出版社分级)2006年版
第一临床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