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特色亚专科”(S学科)建设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医学高峰”建设计划,切实提升医院学科整体竞争力,高站位、宽视野、深谋划、实路径地打造基础与临床融合、临床与转化融合的学科体系,推动医院向高水平研究型医院转型发展,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X+S”学科建设方案》(附件1),启动我院“特色亚专科”(以下称S学科)申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S学科分为“专病型”和“特色方向型”两大类,支持一批在亚专科、优势病种或新技术上特色鲜明、前景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专病或特色方向,聚焦特色病种的研究和发展,经过建设,部分技术或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优先支持医院发展所需的疑难重症或高新技术申报。其中“专病型”S学科分为提升聚能类、短板补缺类、转型发展类(详见附件2: “专病型” S学科建设方案),由医务部牵头组织申报及评定。“特色方向型”由科研部牵头组织申报及评定。S学科首轮资助不超过30个,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年,建设期5年,经费按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实行考核。
二、申报条件
S学科带头人不设任职条件,鼓励有特色方向、技术、专病的带头人积极申报,具备发展潜力且对学科发展有创新思路的优先。
原则上,已纳入三大学科群(再生医学与创面修复、肿瘤学、老年医学)建设的主干学科不再纳入S学科资助范围,学科骨干成员不交叉并用。
三、申报程序
1、学科负责人牵头申报填写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3或附件4及佐证材料)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相关部门。
专病型:电子版发至xurenai@wm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送医务部 1-4A12徐仁爱(664595)。
特色方向型:电子版发至wyyykjk@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送科研部1-4B10吴嘉澍(676601)。
2、同一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专病型”S学科和“特色方向型”S学科。
3、S学科由医务部和科研部分别组织评审,评定结果将向院内公示,由医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党委会讨论后正式实施。
四、考核与管理
医院每年度组织学科年度考核,第三年末组织中期考核,第五年末组织期满考核,各学科用于考核的业绩不得重复。学科实现动态调整机制,学科年度考核合格或中期考核合格者,且经费执行率≥50%,给予下一年度经费支持;年度考核及中期考核基本合格者,可继续使用学科经费,但暂停下一年度经费支持,在达到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合格指标后补发下一年度经费;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收回剩余经费并中止相应学科建设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将在医院下一轮学科规划中列入优先支持对象,其中建设成效显著,实现学科跨越式发展的,可整合相关学科申报X学科。
如学科在建设期出现以下情况,包括并不限于重大科研失信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因政策原因不再适合继续支持的、存在重大管理问题且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存在法律纠纷或伦理争议且无法妥善解决的,可由医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评定审议后予以中止。
五、 其他事项
学科带头人应对报送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将记入科研失信不良记录,并按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科管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X+S”学科建设方案》进行管理。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X+S”学科建设方案
2.“专病型”S学科建设补充方案及考核指标
3. “专病型”S学科申报书
4. “特色方向型”S学科考核指标
5. “特色方向型”S学科申报书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科建设计划(试行)2024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