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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公告(第1号)

作者:组织人事处 摄影: 编辑日期:2024-03-20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数:7328

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4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更好推进学院、医院改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医科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实干实绩,完善干部选任全链条机制,努力建设与学院、医院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医院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以事择人、人事相宜,坚持实干实绩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调整范围与任期

(一)本次集中调整范围为院党委管理的科级干部,包括内设管理机构、纪检机构和群团组织的正副职中层干部,以及列入中层干部序列的其他干部。

(二)需经报批或选举产生的,调整后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进行报批或选举。

(三)新一届中层干部任期4年。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2年以上的,可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2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职期数。

四、岗位设置与职数

根据学院、医院事业发展需要,对部分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数进行调整。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五、资格条件

担任中层干部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531日。

(一)中层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四个自信,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对广大人民学院、医院事业发展负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院、医院中心工作及本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善于开拓创新,有胜任中层干部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反对四风,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具有把握政治方向、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担任党的职务的,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二)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具有中层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4提任、续任或同级交流任职的干部,年龄应符合任满1个任期的要求,男性不超过56周岁(即19686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1周岁(即197361日以后出生)。

5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干部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任医务部(公共卫生部)、科研部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中层正职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要求。担任党的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六、调整时间与工作程序

本次集中调整时间为20243月至5月。

(一)制定方案

制定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报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实施。

)任期考核

对相关中层干部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动员部署

召开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动员会,公布具体实施方案。

报名推荐

根据本次集中调整公布的中层干部岗位,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职工填报任职意向。现任中层干部符合连任条件资格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任中层干部任职意向表》(附件2),不按规定时间递交表格的,视同自愿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其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干部个人自荐表》(附件3)。

现任中干部符合连任条件资格者,自愿退出中层干部岗位的,应填写并签署《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任中层干部自愿退出中层岗位申请表》(附件4

科室(部门)可向学院、医院推荐人选,组织推荐的经组织讨论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会同纪检机构按照任职条件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同级选任

综合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情况、群众认可度、岗位匹配度、个人意愿等,对中层干部进行同级选任。

(八)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经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干部的考察对象名单。

(九)组织考察

制定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书面征求纪检机构的意见。

(十)讨论决定

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

(十一)任前公示

对拟提任的干部在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二)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进行任职谈话,纪委进行廉政谈话。

十三)发文任职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发文公布。

(十)工作交接

发文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到,同时要做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七、有关政策和规定

(一)充分发挥党委把关作用。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和贯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注重知事识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有斗争精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综合干部一贯表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及推荐结果等情况,科学精准研判,深入分析、比较择优,不简单以票取人。

(二)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党务与行政、临床科室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关键岗位历练培养加大业务强、管理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对有挂职锻炼经历并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担任纪检、基建、财务、后勤、设备管理等室负责人超过5年必须轮岗交流;其他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2个任期。

(三)若无合适的正职人选,可暂按副职条件聘任副职干部主持工作;若无合适的副职人选,可暂空缺。

)不断完善退出保障机制。为体现组织关心关爱、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根据学院、医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集中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退出机制。

1. 不能任满1个任期的中层干部要退出中层岗位。

2. 在同职级岗位任职满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即符合双五条件)的中层干部,一般要退出中层岗位。特别优秀的,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续任。

3. 距退休年龄不足6年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已经满10年;或担任中层干部职务满20年;或担任中层正职满15年的干部,可以自愿申请退出中层岗位,经党委批准同意方可退出。

4. 上述退出中层岗位的,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安排相关工作并明确岗位职责,须经考核通过,保留原管理岗位职级待遇不变。有学科背景的,鼓励其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低于原管理岗位职级待遇的,须经考核通过,学院、医院补足差额部分。

5. 鼓励工作满两届、有学科背景的中层干部自愿退出中层岗位聘到专业技术岗位。自愿申请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并经党委批准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低于原管理岗位职级待遇的,须经考核通过,今后四年内由学院、医院补足差额部分。

6. 上述退出中层干部岗位人员的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7. 现任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情况较差,经党委综合分析研判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8. 低聘或落聘的干部,工资标准按原职级保留一届,其他薪酬按新任岗位标准发放

)实行任职试用期制,新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层干部任期届满集中调整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调整工作,切实负起相关责任,统筹兼顾,举贤荐能,配合做好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有关工作。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纪检机构要实行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申诉渠道,坚决整治和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

(二)提高思想认识。全体中层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讲责任、敢担当,正确对待集中调整工作,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评价自己和同志,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妥善处理好集中调整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确保集中调整期间工作不断、精力不散、思想不乱。广大职工要深化认识,积极参与、关心支持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

(三)严明纪律要求。集中调整工作要严格按照干部工作的纪律和规定程序进行。广大干部和职工要严格执行、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明确提出的“十严禁”纪律规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举报电话:院纪委、纪检监察55578016

     院组织人事处55578020

举报邮箱:院纪委、纪检监察jcs@wzhospital.cn

     院组织人事处zzrsk@wzhospital.cn

九、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于2024年3月22日(本周五)下午4:30之前报送。纸质版交到院组织人事处1号楼4层C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rsk@wzhospital.cn联系人:汪智慧、姜忆柠,联系电话:55578020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2024320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层干部岗位及职数一览表.pdf

             2: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任中层干部任职意向表.docx

             3: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干部个人自荐表.docx

             4: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层干部自愿退出领导岗位申请表.docx

             5:职工兼职与医院业务往来情况登记表.docx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与医院业务往来情况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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